1、普通后天性色痣
几乎每人均有,一般发于儿童期,多于1—2岁以后出现,但直至30岁前仍可出现少数新皮损。皮损初发时针尖至粟粒大小,逐渐增大,形成直径小于0.6cm的棕色、褐色或黑色斑疹,多数逐渐隆起高于皮面,变成扁平或半球形的色素性丘疹。皮损色素均匀,表面光滑,边缘整齐。至中年后,皮损逐渐变软,体积变小,颜色变淡,乃至整个皮损完全消失。
2、先天性色痣
出生时即有,发病率约1%。小者直径数毫米,大者覆盖躯体的大部分。一般将大于20cm者称为先天性巨痣。先天性色痣除大小不等外,形态也常多种多样,可为斑点、斑疹、丘疹、斑块、结节、乳头瘤样或带蒂的丘疹,有的在大斑块基础上有大小不等的结节,边缘可不规则,表面可不光滑,色素可不均匀,皮损还常有粗壮的毛发。
3、蓝痣
普通蓝痣多发于儿童期,呈青灰色或蓝色。早期为丘疹,可发展为小结、2—6mm、坚硬、圆形或椭圆形,蓝灰色或青黑色,高出皮面生长甚慢,边界清楚,与表皮粘连,主要发生在手背、足背和前臂伸侧及面部,多单发,不易恶变。细胞蓝痣常为先天性,呈清蓝黑色坚实大结节或斑块,表面光滑可呈分叶状,界清,多发生在背部或骶尾部,可发生恶变。
温馨提示:贝克痣在长时间经受慢性刺激或不当处理后,常会出现病痣变范围迅速增大,或范围虽无大变化而色泽却急速加深,且周边界线不清,常呈浅黄色,色泽深浅不一。痣上的毛脱掉后,或表面破溃、出血形成溃疡等;病症四周出现针尖大小、点状卫星状斑痣;或病局部出现病损伴有奇痒与疼痛等。如发现上述表现应引起重视,密切观察病情发展,作出及时、准确的判断,并拟订相应的治疗措施,进行积极处理。